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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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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作者: 行业新闻

  “一次办好”改革各项重点任务,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新技术应用,努力提供更精准、更快捷、更高效地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积极构建全覆盖的政务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市为民服务中心和14个县级为民服务中心为主体、以156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为基础、以468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延伸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目前,市和14个县市区(功能区)全部启用新的为民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完成了为民服务场所提升任务,所有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站,与邮政、通讯、银行合作,推出“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打造“代办点+自助服务终端+村干部集中服务”新模式。市级进驻986个政务服务事项,县级平均进驻事项1186个,乡镇平均进驻事项183个,村(社区)代办事项53个。

  (二)全面推进“网上办”“不见面”。聚焦线上“一网通办”,加大信息共享共用力度,推进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市级1080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转移到网上平台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度达到98%。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社保办事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推送;建成了“一网通”数据共享交换平台,12个部门单位“百项事项”一证通办;推广“爱山东”APP,全新上线“济时通”APP,开通“济宁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办事渠道,110个事项实现智能“秒批秒办”,960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可办。特别是疫情期间,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478个审批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同时,采取“承诺制+容缺办”“不见面审批”“绿色通道”“上门服务”举措,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出台了济宁市政务服务“战疫情、保民生、促发展”22条工作措施,第一时间为心心酒业、鲁抗等企业办理了酒精、消毒剂、口罩、隔离衣等防疫用品生产许可,极大的缓解了防护用品的紧缺形式。同时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已在政务服务网公布全市通办清单822项事项。积极与泰安行政审批局沟通,已开发完成依托自助一体机实现“跨市通办”功能,实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跨市就医登记备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社保卡申领换发等“跨市通办”。

  (三)简化优化流程,大力压减办事环节和时限。持续削权减权,创新实施“市县同权”,除受上级部门委托行使的11项行政许可和涉密事项外,向各县(市、区)下放236项行政许可事项(市级仅保留跨县市区事务审批权限),实现“就近办、多点办”。高效承接省级委托下放事项,市级承接60项,高新区承接75项,启用省直部门“2号章”。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十同”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统一。7月6日,中央电视台《纪录东方》栏目以《下放的权力上升的民意》为题,对我市“市县同权、简政放权”改革进行了专题报道。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对标先进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施工许可、水电气暖、获得信贷、产权登记、缴纳税款等重点事项办理时限,力争全省最快、全国前列。目前,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提速率达到93.4%。全市企业开办实现了“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全程网办”,全程电子化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了0材料、1个环节、1天办结,个体工商户、内资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商事登记实现“秒批”;同时,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四枚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和相应“政策大礼包”。大力推行容缺办理,各县市区纳入容缺办理事项平均561项,实施承诺制事项平均161项,已办结事项31.6万余项,占全市总办件量的34%。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全城通办”“一次办好”“1天办结”。办理施工许可只需1张申请表、0费用、即时办结、全程网办。推行证前“零费用”改革,审费分离降低成本。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后置缴费节点”等改革举措,将以往核发施工许可前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办理施工许可脱钩,从项目立项到拿到施工许可的审批全流程中,企业无需缴纳任何评估审查费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轻装上阵,先行开工。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跟踪帮办代办促落地。一是细化优化流程。把建设项目细分为政府投资市政工程、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公路交通等14类,逐项明确核心要件和可容缺材料,实现全流程“一表申报”。目前,保留全流程审批事项54项,审批事项压减30%,申报材料平均压减约60%。在全省率先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用时不超过13个工作日。率先与“爱山东”APP对接,审批事项从“网上办”升级为“掌上办”。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了《济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等多个文件,率先实施施工许可“告知承诺、一单即办”,办理施工许可只需1张申请表、0费用、即时办结、全程网办。6月18日《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5分钟的专题报道。大力推行容缺办理,各县市区纳入容缺办理事项平均561项,实施承诺制事项平均161项,已办结事项31.6万余项,占全市总办件量的34%。二是推行建设项目审批“零费用”改革。将原来需要企业自己出资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中介评估事项,改为由政府先出资,提前完成本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区域评估,企业进驻园区可直接使用区域评估成果。同时,政府统一支付施工图审查费。实施证费分离。将以往核发施工许可证前需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办理施工许可证脱钩,不再作为办理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企业只需承诺即可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费用可“缓缴”“延缴”,极大缓解企业压力。2020年以来,已运用“零费用”模式办理施工许可161件,共涉及可后置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7.2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对我市“0费用”办理建筑许可改革进行了调度,拟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进行推广。

  (五)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突破“跨省通办”,实现了淮海经济区“四省八市”政务服务首批40事项“跨省通办”;建立9省17市“云上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联盟,推动实现“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新模式。在各级各类大厅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窗口数量压减20%;在20个行业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许可环节、申报材料、审批时间分别压减71%、80%、78%。推行“一件事”办理,100个主题事项实现“一链办理”。开发了惠企政策查询“一网通服”平台,梳理上线余条,集成惠企政策、关键词检索、智能推荐等功能,满足企业组合式应用需求。同时,建立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制度,全面推行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和亲切服务,建立了双休日便民服务制度,开通了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办事通道,提供帮办、代办、预约服务等便民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有温度、有速度的服务。开通了帮办代办和“找茬”专窗,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机制,实现了服务窗口只说“Yes”、不说“No”。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上线运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制定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

  (六)强化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今年初,我们对标全国先进做法,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2020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济发〔2020〕10号)和《济宁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济办发〔2020〕10号)。总的要求是:全面精简办事环节,加快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时限,拓展新技术应用,提升服务品质,系统推进营商环境全领域改革,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市县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广泛实施“容缺办理”,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并广泛使用,民生高频事项“一证通办”,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域通办、就近能办。一是抓组织推进。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局机关干部包保联系部门制度,实行“周例会”“月通报”“约谈问责”机制。明确18个指标牵头部门,指导建立牵头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组,保证工作高效开展。二是抓对标优化。各县市区和市直牵头部门单位分别确定一个先进县(市),找差距短板,定提升措施,抓工作落实。组建专家团队,对照国际国内最优标准,逐项对标梳理,开展解读培训,充分吸收外地先进经验做法,深化提升我市指标要素,确保点上优、全程优。三是抓考核问责。制定印发了优化营商环境约谈问责办法和平时考核办法,建立“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考核办法,对照“2020攻坚行动计划”和“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措施抓好日常考核问效,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一)放管结合有待加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我省市县两级均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局,但思想上过去那种“以批代管”的观念还没有转变,审管协调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监管的手段还不够丰富,监管的方式还比较落后。

  (二)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没很好解决。目前,各金融机构趋利避害,更多地喜欢支持大项目大企业,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全市中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困境,亟需给与更大的金融扶持。

  (三)政务服务数据归集不够到位。数据烟囱、信息孤岛依然存在,我市尽管建成了6大基础数据库,但目前储存的有价值数据仍然偏少;省级以上系统专网还有相当一部分尚未真正打通。

  (一)总体思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更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人民群众创造力为导向,以打造投资兴业的“沃土”为目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构建以备案、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以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以法治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审批服务“全链条网上运行、全流程信息共享、全过程开放透明、全环节限时办结、全市域同步办理、全天候主动服务”“六全”服务模式,切实降度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济宁的“金字招牌”,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国年年争先进位。

  1.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协调统筹区域内行政管理,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构建起“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政务服务模式。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凡能交给市场的一律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充分向县域放权,深化“市县同权”“市县同办”改革,推进审批权限扁平化,最大程度释放基层制度改革创新空间。

  2.以争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为抓手,系统推进营商环境全领域改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继续放宽准入限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大力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大幅降低准入门槛。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身份、婚姻、纳税、贷款等信息的横向共享,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同步办理,实现业务联动、全域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取消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推行建筑师终身负责制。建立政企联动服务平台,推进企业获取资源要素“一键直达”,让企业感受到政府工作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

  3.以新技术应用为关键,加速“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网上虚拟智慧大厅,努力提供智能化政务服务。以“智能审批”为导向,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虚拟智慧大厅建设,推广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模式。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智能审核,实现“零材料、零证明”、“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全流程、全链条、全过程”向企业开放、对企业友好,把信息化监管嵌入审批服务每个环节,对每个环节实行“信息化监管、智能化判定、限时化办结”,着力提升可预期性。大力推进“覆盖城乡、标准规范、亲民便民、一网通办、一站快办、全城可办”的政务服务模式,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让群众和企业在全市域任何一个窗口都能享受无差别、集成化、一站式审批。

  4.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打造“信享济宁”信用品牌。充分整合各类监管信息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监管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增强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保、法院、金融等部门的协同监管能力,建立标准化、跨部门的协作流程和互动机制,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进行全链条信用监管,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打造“信享济宁”信用品牌。

  (三)实施路径: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作用,以争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为抓手,牵头做好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按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国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与各指标牵头部门群策群力,聚焦最前沿最先进做法,持续加强改进提升我市营商环境。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从方便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的角度出发,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要求,对涉及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一件事”的工作标准。动态调整“全程网办”“立等可取”“只跑一次”三类事项清单,以线上直办事项为重点,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实现线上事项标准化管理。加强网上虚拟智慧大厅建设,推广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模式。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满足审批过程中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等需要。推进电子印章应用系统建设,实现电子证照互认互通。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在医院、学校、车站、博物馆、风景区、游乐场等场所的社会化应用。

  2.优化提升开办企业。严格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探索推行“一照多址”,进一步降低投资创业者进入市场门槛。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推行简易注销“诚信推定”和“容缺办理”。

  3.优化提升办理建筑许可。建立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分类细化项目审批流程,按照投资主体、类别分别优化审批流程,确定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不再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施工报建实行告知承诺制。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推行建筑师终身负责制。积极推进“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建设,对标国际前沿,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各部门共享共用,为投资主体提供查询渠道。

  4.优化提升获得电力。优化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流程,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力营销平台的互联互通,电力接入外线工程需办理行政许可的,实行规划资源、交通、城管、公安、行政审批等行政审批部门一表申请、并联办理。实行信任审批全程管控,公布公共设施报装和报建领域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清单,小型市政公共服务接入工程涉及占用挖掘道路、占用城市绿地、伐移城市树木等审批事项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5.优化提升登记财产。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整合房屋交易、户籍、婚姻登记、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抵押、出生医学证明等数据,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共享。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互认电子证照可办理不动产相关业务。

  6.优化提升纳税服务。加快电子税务建设,打造智慧型办税服务场所,引入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纳税人提供智慧化导税、办税、咨询等服务,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建设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发票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增值税发票开具、打印、交付、查询等基本公共服务,将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再压减10%,70%以上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推行应用“电子退税系统”,实现退税业务“即传、即批、即退”。

  7.优化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全面推行无纸化通关作业,提升口岸查验智能化水平,在监管现场实现全年“7×24”小时通关。拓展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领域向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延伸,将出口退税、结售汇、关税保证保险、跨境汇款、贸易融资等主要业务纳入“单一窗口”。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8.优化提升便捷获得信贷。拓展“高企贷”、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等覆盖面,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进一步做大科创企业上市贷、科技履约贷、信用贷、微贷通等科技信贷产品与服务,扩大政策惠及面。升级银税服务平台,包括扩大共享数据种类、新增银税平台移动版、提升银税平台数据质量和服务功能,为诚信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民营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促进“银”“担”全面合作,完善对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政策,提升融资担保能力。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降低担保费率,不收或少收保证金。

  9.优化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法强化对市场主体发行上市、并购重组、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等保护力度,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健全监督上市公司执行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中小投资者权利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纠纷在线解决平台等专业调解组织作用,聚焦投资者维权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加强纠纷线上、线下诉调对接,持续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升维权便利度。完善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机制,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受到损失的投资者予以先行赔付。

  10.优化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进一步优化就业参保登记流程,完善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功能,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全程网办。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职称评审、职称确认网上办理。搭建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线上对接招聘平台,动态发布岗位需求信息,举办网络招聘会。推进“互联网+人才服务”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智慧人才新业态。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对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监测预警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11.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之外,实行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全过程信息公开。推广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禁止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功能,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建立健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12.优化提升招标投标。开发“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互联网远程实时开标评标,实现投标开标“零跑腿”。优化提升保证金自动退还系统功能,构建电子保函应用系统,提高保证金退还效率,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开发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系统,探索采用区块链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全面记录交易主体承诺兑现、履约、互评、第三方信用评价等全过程信用信息。严格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

  13.优化提升市场监管。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支持有失信行为的对象采取一定方式进行修复信用。推行柔性监管方式,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研究出台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14.优化提升包容普惠创新。营造更加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近悦远来的良好生态。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承载力和竞争力,引导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机制,发挥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作用,着力培育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升人才服务质效。深入推行绿色通道、窗口服务、专员服务、惠才卡“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实施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完善新生代企业家培育体系,加强对青年创业者的培训指导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人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各类人才工程和科技项目信息库,统一重点人才信息管理。构建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构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和处理机制,健全外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打造一流外商投资环境。强化安商稳商,大力弘扬服务企业“店小二”精神,及时关注、主动回应企业诉求,共同做好安商稳商工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施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15.优化提升用水用气报装。畅通办理渠道,大力推进用水用气报装“网上办”“掌上办”,足不出户、掌中办理。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加快实现信息共享、材料复用,办事人提报材料压减至2项以内。合并、优化办理环节,具备直接接通条件的,仅保留申请受理、装表接通2个环节。全面取消报装中设立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对管线米以下的供水管线米以上直接服务用户的管道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管线米及以下的燃气管线工程,在明确交通组织方案的基础上,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16.

  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对“无产可破”的简易案件和“执转破”案件,推动“简案快审”;对疑难破产案件创新审判方法,推动“繁案精审”。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应用,全面推动网络拍卖,提升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费用。推动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完善破产企业的税费减免机制。及时修复协调重整或和解成功企业的信用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努力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17.

  优化提升执行合同。落实合同纠纷案件立案登记制,推广自助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跨域立案模式,方便企业快速解决合同纠纷。加强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大幅压减首次执行完毕结案平均用时。推进新一代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系统、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司法服务。不断完善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有效化解体系,进一步发挥仲裁委员会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促进企业纠纷的多元高效化解。

  “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建设,推进司法和行政部门深度合作,引进社会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各类知识产权机构,充实“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执法资源,拓展服务范围,推动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仲裁相衔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解决方案。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知识产权服务。开展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托管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施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严厉打击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19.

  ,政策要做到简单明了、直白朴实。政策出台前,内部组织开展文件易读性评估;政策出台时,同步推出简本、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并在各部门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同时发布。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精准推送政策。开展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不必要的附加费用。20.

  “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强金融审判庭和金融审判团队建设,推行“立审执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对涉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进一步提高金融案件办案质效。21.

  “线上线下、虚实一体”便民服务平台。对纳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济发达镇和重点中心镇,鼓励支持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逐步实现“一口受理、一窗通办”。整合乡镇(街道)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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